從一則奇聞看近代中文報刊新聞理念的分歧
發(fā)布時間:2020-10-14 18:00:46 點擊次數(shù):118
摘要:本文從1874年《申報》與《彙報》關于一則奇聞的論戰(zhàn)出發(fā),對于近代報刊關于新聞真實性的認定標準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奇聞;中文報刊;分歧;理念;真實性
作者簡介:
摘 要:本文從1874年《申報》與《彙報》關于一則奇聞的論戰(zhàn)出發(fā),對于近代報刊關于新聞真實性的認定標準進行了探討?!渡陥蟆氛J為新聞紙的首要職責是傳播事實,記載時事。重要性、新鮮、及時性和真實性為新聞事件選擇的標準,特別是對于來稿的真實性具有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的具體標準。
關鍵詞:《申報》;《彙報》;新聞真實性;新聞選擇;有聞必錄
基金項目:本文是安徽省高校優(yōu)秀青年人才重點項目:“自媒體環(huán)境下高校網(wǎng)絡輿情監(jiān)測與引導機制研究”(2013SQRW008ZD);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堅持馬克思主義新聞觀與完善輿論引導格局研究”(12AZD014)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簡介:劉麗,女,安徽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講師,新聞學博士,主要從事新聞理論研究。
一、引 言
近日筆者翻閱舊報,偶得一則奇聞。1873年8月28日,有人看見有一條龍從上海南匯上空飛過,隨即投書《申報》,據(jù)目擊者描述:
龍之長約五丈余,最粗處如人家儲水之牛腿缸,白如匹練而全身悉見,并云相隨,惟周身有濛濛之白氣包裹,如人之裸體而披以紗綾之衣,雖不能細睹鱗鬣,而日照其上,色白如銀,蓋即龍之鱗也。其首上闊下狹,大如石缸,因有白氣環(huán)繞,故頭角不露,約略其形如牛馬之首焉。其四足皆在前半身,相離甚近,與世俗之繪者迥殊,四足皆長三尺余,爪則模糊不辨,頸與尾皆略細,而腹則獨粗,約計頸一丈,腹二丈,尾則三丈余也。四足在頸后腹下之粗處。故知后足之外皆龍尾[1]。
這則《記龍過南匯城事》,以文言記述,敘事要素齊備,可說是一則筆記小說式的消息,其中對龍的外形的描寫異常詳細生動。龍在中華傳統(tǒng)文化中既是民族的象征,也是帝王的象征。“龍現(xiàn)”的異兆往往與帝王登基或圣人出世相關。然而現(xiàn)代媒體中,“龍現(xiàn)”作為奇聞更多訴諸的是知識共享而非傳統(tǒng)筆記小說的文化共享。古老神話正面臨現(xiàn)代顯微鏡的透視:龍有多長?鱗片什么顏色?頭角什么樣子?有沒有胡須和牙齒?讀完報道,你就全都清楚了。
顯然,現(xiàn)代報紙通過新聞報道把一種傳統(tǒng)的“文化象征”(或文化事實)轉(zhuǎn)變成了一種羅伯特?帕克所謂的“作為知識的新聞”(或?qū)嵶C知識)。
如果將新聞視為形成公共知識與公共意見的來源,神話則是形成一般信仰的來源,現(xiàn)代報刊是以一種現(xiàn)代化的表述方式(如新聞報道)在一定程度上“杜絕”了神話的產(chǎn)生。這種“杜絕”本身就是一種對于傳統(tǒng)的隱性顛覆,這使得關于“龍現(xiàn)”的新聞似乎必然對于當時的傳統(tǒng)文人構(gòu)成某種文化心理上的沖擊。
二、“慣犯”制作的假新聞:《彙報》對于《申報》“龍現(xiàn)”新聞的指責
這種沖擊的最直接體現(xiàn)是與《申報》同時活躍在19世紀70年代的上海的國人自辦報紙對這則奇聞作出了強烈的反應。由容閎創(chuàng)辦,鄺其照主持報務,管才叔任主筆的《匯報》,是一份1874年6月16日創(chuàng)刊于上海的國人自辦報刊。該報于1874年8月31日??麨椤稄蟆贰R騽?chuàng)辦者身份立場迥異,《匯報》(《彙報》的前身)、自創(chuàng)刊之日起常就一些關系國計民生的“硬新聞”發(fā)生激烈的論戰(zhàn)與摩擦。關于這一點,新聞史學界最為關注的是兩報1874年關于“淞滬鐵路”等事件的爭辯,并且常常將爭論原因歸結(jié)為兩報之間激烈的市場競爭,乃至有學者將《匯報》此后??細w結(jié)為《申報》在各方面的施壓[2]。在這次小小的“龍現(xiàn)”事件上,兩份報紙之間的沖突最集中地表現(xiàn)為辯論這起“龍現(xiàn)”的事件是否是“假新聞”?如果是,責任在誰?《彙報》認為該新聞顯然是虛假的,責任全在《申報》。
理由之一是這則奇聞題材荒誕?!稄蟆匪O想的新聞是大事,而街談巷議之類多系傳言或“荒謬之說”,從根本上說就難以查證,難以成為“新聞”一類。
“夫新聞之設,誠如所謂宣政令,通民情,伸公議。”
“至于神奇光怪之言,天下之大,容成有之,老莊楊列不少寓言,搜神齊諧編于秘籍,使必求其真實,則數(shù)千百年前之書,盡在不論不議之列,又何能以貴局為口實乎?[3]”
以此觀之,《申報》所刊登的“龍現(xiàn)新聞”顯然是“神奇光怪之言”,僅從“天空出現(xiàn)一條龍”的這種題材本身來看,這些東西已經(jīng)“盡在不論不議之列”,“又何能以貴局為口實乎”?
理由之二是《申報》有刊登“假新聞”的“前科”。該報明明知道“龍現(xiàn)”之事是假,但為了報紙銷量,仍然故意刊登此事欺騙讀者。就這一點,《彙報》認為另一件社會新聞可以作為佐證。就在“龍現(xiàn)”一文發(fā)表前不久,《申報》上刊登了杭州織造經(jīng)書案。這則由案件當事人之一所寄來的詳述杭州某織造以假死避罪的案件,其中多閨閣香艷、叔嫂通奸等聳動的內(nèi)容,實在可以當成是現(xiàn)代的黃色新聞來讀。然而文末按語道:“此稿由武林郵寄申江,所以維持清議,舒寫沉冤也,幸覽者以為不留余地而棄擲之,幸甚。[4]”以此說明此文觀點是來書者的個人立場,這是《申報》一貫的逃避社會輿論壓力的方法。這則充滿桃色意味的來稿一經(jīng)刊登,非議接踵而至。然而,正如《彙報》所諷刺的那樣,關于織造案件《申報》還有后續(xù)報道。1873年正月二十八日,有“江上閑人”投書于《申報》要求澄清該案事實。此人自稱本官,可能是知情的辦案官員。于是這一桃色事件由于官員的來稿有了定論,《申報》隨即推翻了之前的所有報道,并且稱:
文士筆端亦可畏哉!本館以相隔既遙,沒由確知虛實,姑而存之。以俟深悉此案顛末者論定云,至中構(gòu)之言,則固為理之所必無者,可不待予之申論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