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波:風險社會下傳播秩序的重構
發(fā)布時間:2020-10-14 18:00:59 點擊次數(shù):101
本文深入考察新傳播技術環(huán)境下公眾、政府和媒體的關系。針對中國新媒介危機傳播中存在的問題,本論文提出富有建設性的改進意見和具體措施,期望在風險社會中,通過三者關系的重構實現(xiàn)新媒體傳播中公眾、政府與媒體之間的良性互動。同時指出,在三者關系的重構過程中,公眾和媒體并非總是被動和消極的,他們能夠并正在通過各種途徑推動政府改革的步伐和社會制度的變遷。
關鍵詞:
作者簡介:
【英文標題】The Reconstruction of Communication Order in Risk Society
【作者簡介】崔波,清華大學博士后,浙江傳媒學院新聞與文化傳媒學院副教授,浙江 杭州 3100182,清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北京 100084
【內容提要】本文深入考察新傳播技術環(huán)境下公眾、政府和媒體的關系。針對中國新媒介危機傳播中存在的問題,本論文提出富有建設性的改進意見和具體措施,期望在風險社會中,通過三者關系的重構實現(xiàn)新媒體傳播中公眾、政府與媒體之間的良性互動。同時指出,在三者關系的重構過程中,公眾和媒體并非總是被動和消極的,他們能夠并正在通過各種途徑推動政府改革的步伐和社會制度的變遷。
【關 鍵 詞】風險社會 新媒體 管理 公眾 政府
【編 者 按】風險與社會發(fā)展具有同步性,只要有社會經濟發(fā)展和技術變遷,就會有相應的結構性風險存在。當代中國社會的結構變遷趨勢,按照大多數(shù)社會變遷理論,顯然是從松散耦合—線性互動走向緊密耦合—復雜互動。與傳統(tǒng)社會相比,當代中國社會風險具有更高的不可預測性和更高的后果關聯(lián)??茖W技術的日新月異,社會結構的迅速變遷,使得風險越來越難以預測,人們面對風險的真實經驗越來越少,對風險的把握能力日益下降。各種風險通過制度化的方式把個體與集體聯(lián)系在一起,其風險遠遠超過個體行動者的預見能力和預防能力。
在這樣的語境下,風險傳播的研究方法視角也要發(fā)生著根本性的變化,要改變過去線性的研究方法,從風險傳播的結構性特征入手,綜合研究影響風險傳播的各要素之間的關系。
我們處于風險社會時代,沒有一個組織可以免疫于危機,那么如何規(guī)避、減少以及分擔風險是個人、組織、國家以及社會維持存續(xù)與發(fā)展必須解決的首要問題。風險的客觀存在特征以及行動者對風險的判斷、認知、預期以及態(tài)度共同決定了行動者會選擇怎樣的工具、方法以及制度安排來應付。我們又處于一個信息社會,尤其是以數(shù)字化和網(wǎng)絡化為主要技術特征的新媒介在危機信息傳播中展示了它的雙面性:一方面,風險信息的傳播有助于風險管理,另一方面它也有可能成為已有風險的“推進器”和新風險的“發(fā)動機”。風險傳播涉及政府、媒體和公眾,它們之間良好的傳播秩序建立對于風險的防范就顯得非常重要。
一、風險傳播中的議題博弈
在風險的治理中,我們不能忽視客觀存在的風險,同樣也不能忽視影響風險判斷、認知的信息。風險信息能否公開、透明、科學的傳播是決定其成敗的關鍵。
風險信息與普通信息相比具有以下兩點特性:第一,風險信息的不確定性導致人們對風險認知與判斷處于一種混亂的、模糊的、不知所措的狀態(tài)。不確定性是風險社會的核心范疇,不確定性,包括科技導致不可控制的事故,人們無法對之進行準確的預測,基因工程、克隆技術甚至使人不再能確認那些本來只屬于自己的行為;人類活動還會產生環(huán)境變化等長期后果,現(xiàn)代風險超出了人們預先檢測和事后處理的能力,也超出了目前保險手段所能覆蓋的范圍。SARS爆發(fā)前人們對之幾乎一無所知,轉基因食品將會帶來什么后果恐怕誰也說不清楚。而這種“人為的不確定性”(manufactured uncertainty)恰恰是自反性(reflexive)現(xiàn)代化的產物。①第二,風險信息不足、失真與扭曲,使公眾缺乏準確判斷的完整信息,導致社會的極度恐慌和過度反應,即集合行為。集合行為中主要的信息形式是流言。流言是一種信源不明、無法得到確認的消息或言論。美國心理學家G. W.奧爾波特認為,在一個社會中,流言的流通量(R)與問題的重要性(i)和涉及該問題的證據(jù)曖昧性(a)之乘積成正比。流言發(fā)生具有兩個特點:其一,流言通常是圍繞人們比較關心的問題、涉及切身自身利益的重要問題發(fā)生的;其二,來自正式渠道的有證據(jù)的信息不足、狀態(tài)的曖昧性增加,會推動人們去通過流言渠道尋求信息。
目前中國公開、透明、科學的風險信息傳播受制于三種力量——政府、媒體、公眾所構成的輿論格局,是三方共同博弈的結果??梢赃@樣說,信息將這三者聯(lián)結在一起,使其發(fā)揮作用,相互影響、相互制衡,形成了一個動態(tài)的風險信息傳播系統(tǒng)。
在傳統(tǒng)媒介時代,政府、媒體、公眾在信息傳播中相互影響和相互制衡大多數(shù)時候只能停留在理想之中。由于人與人之間、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社會交往不發(fā)達,信息傳播和通訊技術手段落后,公眾的信息來源、渠道也相對單一,政府“內松外緊”的宣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過控制媒體,從而控制危機和風險信息,防止社會的恐慌和騷動。
在新媒介②時代,特別是網(wǎng)絡、手機的興起以后,傳播的主體、客體、技術、內容、形式,以及傳播信息的數(shù)量、速度、傳播觀念等都發(fā)生了革命性變化。民間越來越多顯示出與政府、媒體對話的可能。在新媒介生態(tài)下,民間通過新媒介的信息傳播方式,加入了輿論格局的博弈當中。同時,新媒介還改變著信息傳遞的方式,信息傳遞由單向度向雙向互動轉化,或者向多向互動轉化。政府原先對信息管理的獨占遭遇了雙重“洗禮”,一方面,新媒介提升了信息傳輸?shù)男剩核С贮c對點和互動性的傳播,改善了政民溝通并創(chuàng)造了資源共享。另一方面,新媒介使政府對信息管理的權威受到了搖撼:政府一旦喪失了輿論影響力的主導權,會處于一種劣勢,一種失語的危險狀態(tài),其權威性和信任度就會受到挑戰(zhàn)。簡言之,當今中國正處于政府、媒體與公眾信息傳播博弈階段,這在風險傳播議題中表現(xiàn)得尤為明顯,其博弈大致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即政府議題V. S媒體議題與公眾議題,媒體議題V. S政府議題與公眾議題,公眾議題V. S政府議題與媒體議題。
1、政府議題V. S媒體議題與公眾議題
2002年11月起發(fā)生在中國廣東部分地區(qū)的非典型肺炎(SARS),幾個月之內蔓延成本世紀第一場疫情災害,并由疫情釀成了一場社會危機和媒體信任危機。在4月5日前,由于政府對信息的封殺,媒體表現(xiàn)為沉默、失語。筆者在權威的人民網(wǎng)網(wǎng)站上,檢索到有關非典的最早的報道竟然是2003年2月11日的《廣州非典型肺炎已得到有效控制》,甚至到了3月間,廣東一家報紙有關SARS的報道仍被認為不合時宜。由于政府未能及時發(fā)布完整的疫情,導致“肺炎流行”的傳言開始大面積擴散。據(jù)廣東移動通訊的短信流量統(tǒng)計,從1月16日起三日內,用戶共發(fā)了12600萬條短消息。而極度泛濫的信息帶來了災難性的社會大恐慌。
與SARS的信息發(fā)布形成鮮明對比是2008年的汶川地震的信息發(fā)布,地震發(fā)生在5月12日14時28分發(fā)生,中國政府在14時46分就通過網(wǎng)絡、電視、廣播等方式第一時間公布信息,讓民眾能及時了解到地震的發(fā)生,解除民眾的焦慮,維護社會穩(wěn)定。國家領導人及地方政府官員對于事發(fā)后的及時搶救,抗災情況及捐助情況的信息,都能在第一時間公開。這一次,政府信息公開的真實性走在了謠言的前面,為抗震救災的勝利贏得了輿論。
2、媒體議題V. S政府議題與公眾議題
2008年的震驚中外的“三鹿奶粉事件”,可以說是媒體議題主導議題的典型。2008年9月11日,《東方早報》刊登的《甘肅14名嬰兒疑喝“三鹿”奶粉致腎病》報道,是引發(fā)這場中國乳品行業(yè)質量安全問責風暴的導火索。在這篇公開報道中,首度對甘肅14名患病嬰兒的罪魁禍首三鹿奶粉進行了點名曝光。
出于各種顧慮,說到患腎病嬰兒食用的奶粉時,都未直接點名,而用“某企業(yè)”來代替。就在9月10日,一家網(wǎng)站上的一篇報道稱,嬰兒患病的原因可能是食用奶粉,但沒有相關的證據(jù)只是懷疑,報道也沒有點名是哪家企業(yè)生產的奶粉。
簡光州的這篇報道被中國各大網(wǎng)站大量轉載,迅速掀起了“三鹿奶粉事件”的報道高潮。筆者檢索了中國知識資源總庫中的“中國重要報紙全文數(shù)據(jù)庫”,在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披露后,共有162篇報道,分布情況如下:全國性報紙報道了40篇,地方性報紙報道了122篇。大量的報道促成了政府、執(zhí)法部門的重視并解決這起風險事件。
3、公眾議題V. S政府議題與媒體議題
傳媒技術的平民化趨勢、公民權利意識的提高,以及從多方面獲得信息的可能,使得公眾議題設置成為可能。2007年1月12日,新華網(wǎng)發(fā)布消息稱陜西鎮(zhèn)平縣農民周正龍在山上拍到了已在中國消失30年的野生華南虎,并隨文配發(fā)了周正龍拍攝的華南虎照片。這一消息當天即被各大新聞媒體轉載報道,隨后,照片真實性受到來自部分網(wǎng)友、華南虎專家和中科院專家等方面質疑。2008年6月29日,陜西政府通報周正龍華南虎照片造假。2008年9月27日,周正龍一審獲刑兩年零六個月。11月17日,周正龍終審承認造假,獲刑2年半緩期3年?!爸芾匣浮笔堑湫偷墓娫O置議程的案例。
“華南虎事件”是一起公眾議程與媒體議程、政府議程的一次博弈。由于陜西省林業(yè)廳的政策議程沒有關注“新主流媒體”議程和公共議程,將政府的新聞議程設置功能丟在一邊,失去了輿論的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