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的一切成員權利平等”:愛德華·伯恩施坦的言論自由觀評析
發(fā)布時間:2020-10-14 18:01:04 點擊次數:220
伯恩施坦是德國社會民主黨、第二國際修正主義的重要代表人物。盡管他曾經備受質疑,但是在言論自由問題上,愛德華·伯恩施坦與馬克思、恩格斯一樣,既高度重視工人階級在社會之中對于言論自由的爭取,宣稱言論自由是“一切人的平等權利”,又主張保障黨內自由討論,認為“黨內應存在批評的絕對自由”。終其一生,他始終恪守“社會的一切成員權利平等”的自由理念,并在報刊實踐中身體力行。
關鍵詞:伯恩施坦;新聞自由;社會民主;言論自由
作者簡介:
【作者簡介】盧家銀,motivewater@163.com,博士,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新聞與傳播系講師,研究方向為傳播法與傳媒史論等
【內容提要】伯恩施坦是德國社會民主黨、第二國際修正主義的重要代表人物。盡管他曾經備受質疑,但是在言論自由問題上,愛德華·伯恩施坦與馬克思、恩格斯一樣,既高度重視工人階級在社會之中對于言論自由的爭取,宣稱言論自由是“一切人的平等權利”,又主張保障黨內自由討論,認為“黨內應存在批評的絕對自由”。終其一生,他始終恪守“社會的一切成員權利平等”的自由理念,并在報刊實踐中身體力行。
【關 鍵 詞】伯恩施坦;新聞自由;社會民主;言論自由
一、前言
愛德華·伯恩施坦(Eduard Bernstein)(1850-1932)曾是國際共運史上比較有爭議的人物,他是德國社會民主黨、第二國際修正主義者和當時所謂“右派”①的主要代表之一(姜德昌,1982:99)。伯恩施坦22歲就參加了社會主義運動,加入了愛森納赫派(Eisenachers)。從1881年1月至1890年9月,他連續(xù)9年擔任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機關報《社會民主黨人報》(Der Sozialdemokrat)的主編,1891年至1901年期間又擔任德國社會民主黨的理論刊物《新時代》(Die Neue Zeit)的常任撰稿人(同時為《萊比錫人民報》(Leipziger Volkszeitung)等刊物撰稿)。
在從事這些報刊活動的過程中,他不同程度地涉及了黨內外言論自由問題。伯恩施坦明確主張言論自由是社會所有成員的平等權利,在社會之內和政黨之內均努力保障言論自由。特別是在主持《社會民主黨人報》期間,他以實際行動堅定地捍衛(wèi)了編輯部的獨立性。恩格斯給予了伯恩施坦主辦的這份報紙很高的評價,在1890年《給“社會民主黨人報”讀者的告別信》中,恩格斯稱贊該報“無疑是黨曾經有過的最好的報紙”,欣慰地指出“‘社會民主黨人報’絕不是黨團的傳聲筒?!鐣裰鼽h人報’是德國黨的旗幟”(恩格斯,1890:89-90)。本文即從社會之中和政黨之內兩個維度,對其言論自由觀念進行介紹與評析。②
二、社會之中:言論自由是“一切人的平等權利”
在社會之中,伯恩施坦認為“社會的一切成員權利平等”,主張言論自由是“一切人的平等權利”。
首先,這體現(xiàn)在伯恩施坦對于社會之中言論自由的公開要求上。1891年,在他與卡爾·考茨基(Karl Kautsky)共同起草的德國社會民主黨《愛爾福特綱領草案》中,將言論自由等權利稱為“一切人的平等權利”。當時,他們在《愛爾福特綱領草案》寫道:“德國社會民主黨不是為新的階級特權和優(yōu)越地位而奮斗,而是為消滅階級統(tǒng)治和階級本身、為不分性別和血統(tǒng)的一切人的平等權利和平等義務而奮斗”,提出了“廢除一切限制和壓迫自由發(fā)表意見以及結社集會權利的法律”的要求(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社會主義系,1983:128)。1898年,伯恩施坦在其代表作《社會主義的前提和社會民主黨的任務》一書中,對此問題做了補充說明,他指出:“民主這一概念包含著一個法權觀念:社會的一切成員權利平等,而多數人的統(tǒng)治(人民的統(tǒng)治在任何具體的場合都將歸結于此)就受到這一觀念的限制。這一法權觀念愈是被采用,愈是支配一般的意識,民主就更加同一切人的盡可能最高程度的自由具有同樣的意義?!?伯恩施坦,1898:313-314)在此基礎上,他強調:“一個民主社會的多數人不會制定持久損害個人自由的法律,因為今天的多數往往會成為明天的少數,任何壓迫少數的法律都會威脅暫時的多數派本身的成員。……在實踐中已經表明,一個現(xiàn)代國家中的民主制度存在得愈久,對于少數人的權利的尊重和照顧就愈增加,黨派斗爭就愈失去憎恨感?!?伯恩施坦,1898:314)
其次,伯恩施坦人人自由的觀點體現(xiàn)在其對言論自由重要意義的闡述上。他認為,言論自由不僅是社會民主黨人的斗爭工具和策略,而且是工人階級理應與其他階級平等享有的基本權利。他在多個場合表示,一旦社會主義者能夠獲得這種自由,就既能夠對社會改革進行檢驗,又能夠與各類反動勢力進行斗爭。1883年,伯恩施坦在《社會民主黨人報》上發(fā)表社論《社會主義和國家》,認為言論自由等政治權利是實現(xiàn)社會主義的手段,他在文中指出:“我們的目的是自由的社會主義社會”,“啟蒙教育、不懈的鼓動和組織,為擴大政治權利和改善物質境況而斗爭——這些都是我們?yōu)檫_到這一目的加以利用的手段。”(伯恩施坦,1883:37)1884年,伯恩施坦又將他的這種觀點做了進一步闡述,他在《社會民主黨人報》駁斥洛貝爾圖斯時稱:“政治權利本身當然不能充饑,但是工人階級越是學會使用這些權利,就越能夠迫使統(tǒng)治階級承認他們的存在,對他們作一些讓步,考慮他們的要求……并使統(tǒng)治階級的死敵越來越強大”(伯恩施坦,1884:77)。后來,伴隨著工人運動的發(fā)展壯大,伯恩施坦在1897年《第二共和國是怎樣崩潰的》一書中分析1848年的法國二月革命時指出:“隨著出版和集會自由的給予和普選權的宣布,已經在原則上宣告了無產階級的社會解放?!?伯恩施坦,1897:99)
最后,伯恩施坦的這種言論自由觀念還體現(xiàn)在他在無產階級獲取政權后的堅持上。1921年,德國社會民主黨成為執(zhí)政黨、魏瑪共和國建立兩年之后,他在《德國社會民主黨格爾利茨綱領解說》中,仍然堅持其言論自由主張,稱“社會民主黨決心竭盡全力來保護已經爭得的自由。它把民主共和國看成由于歷史發(fā)展而確定的不可更改的國體,把對這種國體的一切攻擊看成踐踏人民的生存權利?!?伯恩施坦,1921a:540)與此同時,伯恩施坦還批評了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后,布爾什維克剝奪其他政黨言論和新聞自由的行為。他在《社會主義的過去和現(xiàn)在》中稱俄國的前述做法“是思想上一個致命的錯誤的毀滅作用的例子”,他指出:“在俄國,貧困不斷增長,對一切政治自由的壓制在繼續(xù)進行。其他社會主義派別的報紙得不到發(fā)行,資本主義的報紙完全沒有,只有布爾什維主義的報刊才能被容許。具有不同思想的人也沒有集會自由。自由的經濟創(chuàng)造力被扼殺了,而這種創(chuàng)造力對于俄國來說的確需要”(伯恩施坦,1921b:460-461)。
與當時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列寧相比,伯恩施坦在無產階級掌握政權后仍主張“社會的一切成員權利平等”的做法,與其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在十月革命前夕,列寧曾向俄國人民許諾了“自由、面包與和平”,稱“真正的新聞自由意味著全體公民的所有觀點都可以自由發(fā)表”(Resis,1977)。在十月革命之后,列寧卻以一系列不可避免的“暫時”和“緊急”措施(例如簽署《出版法令》)為由取消了言論與新聞自由,稱“一旦新秩序得到鞏固,對出版的任何干預都將停止,將在對法庭負責的界限內,按照在這方面最廣泛和進步的法律為出版確立完全的自由?!?列寧,1983:619)特別是1918年列寧解散立憲會議引發(fā)了沖突和國內白衛(wèi)軍的叛亂等,俄共(布)迅速封閉了其他社會主義黨派報刊和資產階級報刊,調查一切反對言論并予以制裁。俄共(布)“從1917年10月到1918年6月就封閉或因其他原因???70家反對派報紙。包括高爾基主編的、發(fā)表過他所寫的‘不合時宜的’系列文章的《新生活報》也被查禁”(鄭異凡,2008)。在此問題上,伯恩施坦的觀點雖然與當時左派代表人物列寧的觀點相悖,但是他與當時左派陣營中的另一代表羅莎·盧森堡(Rosa Luxemburg)卻擁有共識,并與中派代表考茨基的觀點也非常相似。1918年,針對俄國布爾什維克在奪取政權后壓制言論自由的做法,盧森堡在《論俄國革命》的小冊子中進行了批評,她指出:“沒有自由的、不受限制的報刊,沒有不受阻礙的結社和集會活動,廣大人民群眾的統(tǒng)治恰恰是完全不能設想的”,強調:“只給政府的擁護者以自由,只給一個黨的黨員以自由——就算他們人數很多——這不是自由。自由始終是持不同思想者的自由?!?羅莎·盧森堡,1918:500)同年,考茨基在《無產階級專政》一書中批評俄國道:“反對派被剝奪了選舉權、新聞出版自由和結社自由。問題在于:勝利的無產階級是否需要這些措施,社會主義是否借助于這些措施才能最好地實現(xiàn),或者甚至只有通過這些措施才能實現(xiàn)。”(卡爾·考茨基,1918:347)但是,令人遺憾的是,列寧并沒有接受伯恩施坦等人的建議和批評,而是指斥伯恩施坦“忘記無產階級的根本利益”(列寧,19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