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社會中的“媒介化”問題:理論、實踐與展望
發(fā)布時間:2020-08-12 15:43:38 點擊次數:181
內容提要:在媒介滲透的社會背景下,媒介化成為最能夠體現媒介重要性的概念之一,也是媒介研究的新路徑。本文基于文獻爬梳與反思,辨析媒介化與中介化的差異,闡釋作為元過程的媒介化所蘊含的媒介邏輯,并進一步從網絡社會中的日常生活實踐角度出發(fā)來理解和分析媒介化的社會空間表征及其向網絡化邏輯延伸等問題。三)媒介化過程中所蘊含的媒介邏輯實際上,媒介化描述了這樣一個過程,即許多相互分離的社會和文化過程逐步轉向適合于媒介再現的形式,其中蘊含著一種媒介邏輯的指向,也即媒介發(fā)揮著強大作用,具體體現在它掌握了一定的自主權(self-determination)和權威。
關鍵詞:媒介化;傳播;網絡;中介;生活;研究;媒介邏輯;互聯網;實踐;媒體
作者簡介:
內容提要:在媒介滲透的社會背景下,媒介化成為最能夠體現媒介重要性的概念之一,也是媒介研究的新路徑。本文基于文獻爬梳與反思,辨析媒介化與中介化的差異,闡釋作為元過程的媒介化所蘊含的媒介邏輯,并進一步從網絡社會中的日常生活實踐角度出發(fā)來理解和分析媒介化的社會空間表征及其向網絡化邏輯延伸等問題。本文認為,傳統(tǒng)的媒介邏輯本質上是一種以時間面向為主導、以傳播效果為目標的單向技術邏輯,而網絡化邏輯在很大意義上是基于日常生活的以空間面向為主導的多元實踐邏輯。網絡使得社會空間、心靈空間和物理空間產生套疊和分離。網絡社會表面上是媒介技術延伸的結果,其實質卻是社會互動關系的投射。未來的媒介研究應聚焦如何聯結網絡空間中的互動關系,探索打通時間和空間問題的路徑。
關鍵詞:媒介化/媒介邏輯/空間/網絡化邏輯/網絡社會
作者簡介:周翔,武漢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湖北省楚天學者特聘教授。主要從事新媒介發(fā)展、國際傳播和方法論研究。 李鎵,四川外國語大學新聞傳播學院講師。
標題注釋: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互聯網信息生態(tài)環(huán)境下我國國際傳播影響力研究”(項目編號:14JJD860001)的前期成果之一。
作為一種中介性公共機構(agency)(費斯克等編撰,2004:161-162),媒介可視為具有能動作用的傳播主體,其主體性意義大于技術本身。麥克盧漢“媒介即訊息”的觀點也表明新技術媒介所包含的個人意義與社會意義大于對它的實際使用本身。既然媒介涉及社會意義,同時媒介形式的變化與技術、階級、社會和政治力量聯系緊密,因此媒介研究就不能僅僅把媒介當作物件、文本、感知工具或者生產過程來看待,而更應該是在行為的語境里參照人們使用媒介做什么,以經驗分析來透視媒介的滲透和影響,將媒介置于社會變遷的大背景中來分析(庫爾德利,2014:38-39)。從本質上看,媒介是最廣泛意義上知識的制作和傳播機構,人們透過媒介來獲得信息、形象以及觀念,進而媒介成為大多數人了解共同的過去(歷史)以及現在社會方位的主要來源,也成為確定我們在何處、我們是誰(身份)的地圖,以及未來走向的問題的依據(麥奎爾,2006:66)。例如,政治競選內容的頭條報道可能會影響人們的投票行為,廣告會影響消費者的選擇偏好,電影內容會影響觀眾的道德觀念或者轉移注意力,這些都打破了媒介與社會、文化相區(qū)隔的傳統(tǒng)構想(Hjarvard,2013:2)。隨著互聯網在日常生活中無處不在的滲透,網絡搜索、博客、視頻網站和社交媒體等皆成為人們生活的基本參考點(Couldry,2008)。作為能夠體現媒介之重要性的概念,媒介化理論已經成為當前傳播學中媒介研究的重要取向(參見Schulz,2004;Couldry,2008;& Dimitrova,2011)。
本文基于文獻爬梳與反思,辨析媒介化(mediatization)與中介化(mediation)的差異,闡釋作為元過程的媒介化所蘊含的媒介邏輯,并從網絡社會中的日常生活實踐角度出發(fā)來理解和分析媒介化的社會表征以及媒介邏輯的延伸等問題,并指出未來研究應聚焦媒介化社會的空間轉向以及如何聯結網絡空間中的互動關系。
一、理解媒介化:概念、過程、邏輯與社會表征
“媒介化”作為概念術語,最早出現在德國和斯堪的納維亞的學術研究中。德國社會學家恩斯特·曼海姆(Ernst Manheim)于20世紀30年代提出了“人類關系的媒介化”(參見couldry,2012),后經由弗里德里奇·克羅茲(Friedrich Krotz)、溫弗里德·舒爾茨(Winfried Schulz)和斯提閣·雅瓦德(Stig Hjarvard)等多位學者的概念闡述和運用而得以發(fā)展,并在近些年的媒介研究中獲得廣泛關注,進而激發(fā)了有關媒介化政治、媒介化社會等諸多學術探討。然而,對于究竟何為媒介化以及其理論脈絡何在,國內相關文獻仍然缺乏較為系統(tǒng)的理解和把握。因此,本文即始筆于辨析媒介化與中介化這一對概念的區(qū)別。
(一)媒介化≠中介化
中介化和媒介化的概念彰顯了技術在傳播與溝通行動中的過程化與制度化的關鍵角色(唐士哲,2014)。德布雷(2014:37-38)認為媒介一詞的重點是中介行為,作為載體、渠道或者客體的東西,通過中介使得客體造就了主體。他提出,沒有中介的信息是不存在的,中介可以指符號表示的整體過程(清晰連貫的話語、書寫符號、類似的圖像等)、社會交流規(guī)范(說話者或者作家使用的語言)、記錄和儲存的物理載體(石塊、羊皮紙、磁帶、膠卷、光盤)等。中介具有雙重性質,它不僅包括工具,還包括個人和集體的行為,既包括有組織性的物質層面,也包括有物質性的組織層面。由此可見,中介在一般意義上可以理解為具有雙重性質的連接主體與客體或者兩個相互區(qū)分的要素之間的介質。中介反映出介于兩者之間的角色,起到了中間載體的作用(McQuail,2005:82)。
在此基礎上,中介化在普通社會學里用于指任何中介過程①,涵蓋了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對象之間進行調停以影響彼此關系的任何行為。潘忠黨(2014)所理解的“兩個相區(qū)分的元素、成分或過程之間的連接”,應是此種意義上的中介化。他認為從更廣泛的意義來說,“人類交往和互動都是中介了的過程……所有的社會生活也都有中介的機制”。而在媒介研究中,中介化是指“通過媒介傳遞某物的行為”,強調的是傳播過程在意義制造中所起到的介入作用(Couldry,2008)。史為具體地講,中介化意味著通過一個制度性公共機構向受眾傳輸社會知識與文化價值的行為,它被視為大眾媒介的基本效用之一(費斯克等編撰,2004:161)。因此作者以為,中介過程是在描述一種轉換,中介化強調的是一種調解、橋梁的角色,是兩個或多個對象或元素的連接或者相互之間關系的轉換,包括主客體之間的關系。從本質上講,中介化應該是一個微觀或中觀層面上的概念。由于是一種連接,所以其概念本身蘊含了某種包容性,可以包容庫爾德利所指的“各種社會轉化的異質性”(Couldry,2008)。
與中介化不同,“媒介化”本質上是一個宏大層面(wide-range)上的概念,同時也在中觀和微觀層面均有體現。它是媒介效果向宏觀社會效應的一種延展,其根本點在于以此概念理解媒介所造成的復雜的社會后果。但與傳統(tǒng)的線性媒介效果論所不同的是,媒介化強調的是在廣泛不同領域和不同層次上的其他社會進程無法與媒介和技術相互分離。它一方面指媒介對于日常生活實踐的滲透,另一方面涵括了媒介與社會、文化系統(tǒng)的相互作用和影響;媒介化更多地集中在媒介形式如何“介入”當代生活的不同層面,特別是建制化的社會實踐,如政治、文化、宗教和教育(唐士哲,2014)??梢哉f,媒介化是社會和文化以及互動模式由于不斷加劇的媒介影響而發(fā)生改變的社會進程。而媒介化社會則是媒介與社會之間互動關系模式的一種表述,受眾對于信息的依賴與需求是媒介化社會形成的前提,媒介技術的演化則為其提供了可能性(張曉鋒,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