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頭條CEO炮轟艾瑞數(shù)據(jù)失實 宣布終止一切合作
發(fā)布時間:2020-08-07 19:04:55 點擊次數(shù):233
如果在分享作品時,明顯侵犯了著作權人的權利,特別是那些故意篡改作品并冒稱原創(chuàng)、未經授權轉載作品并借高點擊率獲得商業(yè)利益的行為,理應遭到唾棄和抵制,這種微信公眾號侵權游戲該結束了。
關鍵詞:侵權;搬運工;原創(chuàng);作品;著作權
作者簡介:
公號“搬運工”:別把微信玩兒壞了
擅自轉載形式: 未經許可,直接搬運 未經許可,摘錄或整合 移花接木,假裝原創(chuàng)
微信,已經成為當代人的一種生活方式。據(jù)騰訊官方首次公布的用戶數(shù)據(jù)顯示,2015年9月微信平均日登錄用戶達5.7億。作為當下最活躍最火爆的自媒體平臺,微信的傳播途徑可謂豐富多樣:除了私信點對點、微信群和朋友圈點對面的信息交互模式之外,還有微信公眾號對關注粉絲點對面,甚至更廣范圍的信息傳播。
微信公眾平臺何以成侵權頻發(fā)之地
每天,我們在微信公眾平臺上看到大量的文章資訊,涵蓋的作品類型包括文字、圖片、音頻、視頻等。其中,有個人用戶或微信公眾號團隊創(chuàng)作的原創(chuàng)作品,也有相當一部分的作品是未經原作品著作權人許可,以轉載和再轉載的形式在微信公眾平臺上傳播的。不少名家名作陷入如此窘境: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莫言的短篇小說集《白狗秋千架》中的《愛情故事》曾被某微信公眾號轉載,且轉載時未標明出處;著名相聲大師侯寶林先生的相聲段子《改行》《空城計》,劇作家何冀平的名作《天下第一樓》,作家白先勇的劇本《游園驚夢》也曾被不同的微信公眾號在未經權利人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導演徐崢傾力打造的“囧劇”《港囧》更是在電影上映的第三天就被某微信公眾號肆意轉發(fā)盜版鏈接……除知名人士外,個人用戶和訂閱號的原創(chuàng)作品在微信平臺上被侵權轉載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
理論上,微信公眾平臺更多地鼓勵原創(chuàng),發(fā)表原創(chuàng)作品不涉及侵權問題。但是,原創(chuàng)作品實在費時耗力,因此很多微信公眾號版主就當起了“搬運工”,將網上搜索來的奪人眼球的文章復制粘貼,搬上自己的公眾號。有些微信公眾號在推送文章的界面刊登廣告,并依靠點擊率來贏利。在商業(yè)利益的驅動下,部分微信公眾號更是用誘導性的話語讓用戶一傳十、十傳百地不斷轉載分享,龐大的轉載量進一步導致了侵權的頻發(fā)。